第366本:《当代基督十架》书摘15则
1、十字架是基督教信仰、基督教会,以及神在耶稣基督里启示的记号……宗教改革时所奋斗的唯靠信心、荣耀唯归神,只是为了正确解释十字架而奋斗。凡能明确了解十字架的人——按改教者的想法——就能了解圣经,也能了解耶稣基督。p37
2、嫉妒!嫉妒与虚荣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没有一个会嫉妒别人的人,不是先自我骄傲的。p48
3、在我们看到十字架为我们作了什么(令我们相信、敬拜)之前,我们必须先视之为透过我们而作的(令我们悔改)。的确,正如彼得·格林所写,“唯有愿意承认在十字架的罪上有份的人,才能宣称自己在其恩典中有份”。p54
4、屋大维·温司洛以简洁之语,对比作了结论:“谁将耶稣交去受死?不是犹大的贪财,不是彼拉多的惧怕,不是犹太人的嫉妒;乃是天父的爱!”p55
5、一个人只要活在真实过犯的阴影下,却不承认,也未赎罪,他就无法……“接受自己”。……他会不断恨恶自己,并受到自恨这不可避免之后果的折磨。可是他一旦……开始接受他的过犯、罪恶,就开启了立时转变的契机,随之而来的……是自尊与平安的新自由感。p94
6、因着他圣洁之爱的完全性,神采取行动,在基督里亲身代替了我们罪人,这便是基督十字架的中心。p162
7、神对我们的感觉从不需要改变。但神对我们的处理,神与我们实质的关系——这是必须改变的。他赦免了我们,欢迎我们回家。p168
8、因信称义对我们而言,正如对其他福音派人士一样,是神整个救恩计划的核心与中枢、模范与本质。它仿佛阿特拉斯,将整个世界扛在肩上,就是福音对神在基督里向罪人之爱的整体认识。p176
9、“无罪,称义没有必要;无恩典,称义没有可能”。p182
10、巴刻博士将之定义为“神施恩之工,赐与罪人合理的称义,在天上法庭中定他们为义,而未损及他身为审判者的公平。”神称罪人为义时,并不是称坏人为好人,或说他们原本就不是罪人;他乃是宣告,他们在法律上算是义人,没有违法的责任,因为他自己已在他儿子里面,担当了他们犯罪的刑罚。p183
11、神称信的人为义,不是因他的信有价值,而是因他所信的对象有价值。p183
12、十字架既鲜明地显示他审判罪的公义,也同样显明他使罪人称义的怜悯。因为现在,由于他儿子挽回之死,神可以对那些相信他的人“显为公义,并成为施义者”。他可以将义的地位赋与不义的人,而不至于妥协自己的义。p205
13、我们无论成长到什么地步,都不可能脱离一个事实,即我们是罪人,每日全靠神向不配者所施的恩典而活。我们来到神面前,首要是领受,而不是献上。p266
14、切记,基督的赎罪祭不是要让你可以再惹神发怒;他为你的罪死,也不是要让你再活在其中;他将你洁净,不是要你像猪一般,回到你的旧泥堆去打滚。他要你成为新造的人,按照神的旨意过新生活,不随肉体而行。p273
15、唯有注目十字架,我们才能真正明白人类的价值。正如威廉·汤朴所写:“我的价值是我在神面前的价值;而其价极昂,因为基督为我而死”。p276
来源:本文选自斯托得(John R.W.Stott)《当代基督十架》,英文书名《The Cross of christ》,由陈姐妹阅读并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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