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本:林弟兄《教会纪律》书摘15则
1、我们过于狭隘地关注“决志人数”,实际上可能会阻碍我们引导人重生得救。p3
2、神为什么要让事情不清不楚呢?我猜这有许多原因,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他要我们呼求智慧,因为呼求智慧要求我们这些在本性上自以为满足的人来依靠他。生活中所有这些灰色地带都是操练我们信靠他的训练场。p15
3、教会成员制是一个地方教会和一个基督徒之间的正式关系,其特征就是教会确立和督责一个基督徒作主门徒的生活,以及一个基督徒在教会的看顾之下,顺服地活出他作主门徒的身份。p38
4、教会开除成员也并不是物理地、强制性地将人从教会的公开聚集中赶出去;而是公开地声明,它不能再为一个人的天国子民身份作出保证。将人除名,就是教会在宣告它不能再确认此人是基督徒了。p41
5、我们什么时候必须要实施教会纪律呢?一般来说,当一个门徒因着犯罪偏离了基督的道路时,就需要实施教会纪律了。每当一个基督徒的认信和生活之间出现了一个缺口,使这个所谓耶稣的代表不能代表耶稣时,就需要实施教会纪律了。p44
6、在大多数情况下,教会纪律都是以非正式和私下的形式实施的。在基督里,一个弟兄或姊妹犯了罪,另一个弟兄或姊妹带着爱心,悄悄地解决这个问题。p44
7、通常来说,有圣灵内住的基督徒不能长久地忍受某种已知的罪。因着圣灵的工作,他们最终会变得如此不安,以致最终会做正确的事。p46
8、如果非正式的和私下的教会纪律能够在一个教会的文化中受到欢迎和得以实施,那么正式公开的教会纪律就能在此收到最好的果效。如果你尝试在教会成员意识到他们普遍需要彼此问责之前,就挥起巨大、粗钝的刀剑将人除名的话,你就是在自找麻烦。p65
9、一定要首先对人作无罪推定,必须先提问,然后再作出指控。p73
10、年轻的基督徒往往容易产生天真和不合适的同情。教会领袖应藉着解释相关的圣经经文,以及示范一个心碎的、热爱真理的怜悯应当是怎样的,来帮助会众不致跌倒。p75
11、教会一旦决定恢复一个悔改的人,重新接纳他回到团契和主餐当中,就不应再提出留守察看期或二等国民身份的问题。p80
12、归根结底,耶稣已经赋予每一个教会使用钥匙来进行捆绑和释放的权柄,但一个教会的决定对另一个教会并不具有约束力。p85
13、即使没有一颗已经悔改重生的心,人们也会为一个晚上输掉几千美元、酗酒、打警察,然后被关起来而感到懊悔。p97
14、成为一个基督徒并不只是做一次决定,而是一种相信和悔改,进而生发出一种在各种事情上全新的决定模式——顺服基督,以基督为主。p133
15、悔改并不意味着一个人不会再犯罪,而是意味着他已经开始向罪宣战。会众必须先明白这些事,然后才能期望他们理解教会纪律。p133
来源:本文选自约拿单·李曼《教会纪律》,由林弟兄阅读并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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