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5本:《十架与侍奉》书摘10则
1、我们的自我中心是根深蒂固的。 它使我们毫无理由盲目地崇拜着自己,甚至要迫使神来顺服我们。 我们非常愚蠢地行着这些事,好像我们可以比神还要聪明,好像祂理应向我们解释。 我们似乎够明智,可以自己来作决策,而祂的存在似乎只是为了要来满足我们的需要而已。 P18
2、在这个堕落的光景下,人类的「智慧」(前面已经讲过它的定义)是深切崇拜偶像的。 试图驯化众神的偶像崇拜者,怎能深刻认识那位至高者呢? 永远不会! 神确定了这是不可能的事。 于是,祂使世上的智慧变成了愚拙。 P23
3、我再次强调,我不主张肤浅的愚民政策,和不作任何计划的僵硬事奉。 我只是担心,十字架虽然不会被否认,但是却因着人们的眼光过于注重次要的部分,而面临着失去它应有的重要地位的危险。 一旦外表有取代中心的危险,我们就离偶像崇拜不远了。 P35
4、那么,保罗的意思就是,我们的自我中心,我们的罪,是如此根深柢固,若是没有圣灵的工作,我们就不能真正看到十字架的本质。 圣灵在我们心中所成就的,不单单是我们已经理解的真理的应用。 保罗认为,确实理解十字架的真理,和生命的改变是密不可分的——两者都全然依靠圣灵的工作。 P87
5、如果所建造的教会,很有吸引力,有品格,有流畅的讲道,正面的思考,管理的技巧,有大能和感人的经历,会众聪明,但是却没有反复经历热心的、圣灵膏抹的宣讲—「耶稣基督并铆钉十字架」,那么,我们可能得着追随者,却不是得着悔改归正的人。 我的意思丝毫不是说,不需要管理的技巧,或是基本的人际技巧。 但是最根本的、不能退让的因素,教会失去了它就不再成为教会的因素,是福音——神的「愚拙」,是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 P110
6、基督的执事有一个基本的责任:就是接受福音的托付,他们所有的事奉,都是为要使人认识福音,用话语、榜样和督责,鼓励神的子民,在生命中显明福音。 P132-133
7、教会和基督徒领袖有一个至高的元首—耶稣基督。 从理论上来说,教会和领袖都应当在一个元首之下和谐地工作。 实际上,当教会偏离福音时,可能需要领袖采取严厉的行动(像哥林多后书第十三章)。 当领袖偏离的时候,教会也必须要采取措施。 但是,两者都一定要知道,只有一个元首。 P155
8、要点是,在保罗的例子中,良心强壮的信徒,不是被那种想让每个人都遵守同样规矩的年长信徒所强迫和操纵的人,他们乃是为了他人而放弃自己权利的人。 最终的问题,是为了弟兄姊妹在基督里彼此相爱。 强壮的基督徒可能在神学问题上是正确的,但是除非他们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利,否则他们就会损害教会,因而「得罪基督」(八12)。 坚持你自己的权利,最终可能会导致你犯罪——不是和对错有关的罪(因为在这方面你毕竟是对的! ),而是失去爱心的罪,是不愿意为了他人的属灵和永恒益处而放弃自己权利的罪。 基督徒怎能在跟随十字架的同时坚持自己的权利呢? P172
9、我们不能坚持自己的权利。 除非护卫自己的权利能够符合我们的行事原则,否则我们无法跟随十字架的道路。
10、这种舍己很容易为其他信徒所接受。 从保罗对于吃拜偶像之肉的处理中,一个人可以学到各种有趣的神学功课。 但是这个原则的力量,只有当我们蒙召放弃自己的权利时,才会显明。 P178
11、我们的意识和怜恹的心一定要普世化。 文化上的敏锐和灵活性一定要成为一种工具,让我们能够明智、勇敢地处理在多元文化中传福音的挑战,而不是使这种灵活性成为最后的结果,只能产生一些可爱的、灵活的、短视近利的菁英分子。 P186
来源:卡森(D.A.Carson)《十架与事奉》,张晨歌译,英文书名《 The Cross and Christian Ministries》,由刘姊妹阅读并摘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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