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篇:《从圣经传讲伦理学》书摘11则
1.向神正直的外在表现,显明在做事公义,其内在是这人心里说实话。P 17
2.禁食与一切助人行为之间的联系,在于二者都不求回报,在于限制自己的生活,就如我们为了别人而限制自己的权利与欲望一样。P 31
3.我们若对他人毫无怜恤,也就不能实在寻求或真正接受神对我们的怜恤。P 50
4.他与他子民的成功,无需依靠任何运气/机会或自私地偷窃他人辛苦所赚得的财物。P 68
5.如果你尚未结婚,神也未赐你单身的恩赐,就要小心选择一个信徒,一个可以和你共享整个人生的对象。P 102
6.婚姻之約不可輕看或隨意破坏,好像其他社会契约,雙方之一会觉得厌烦,想要脫離時所作的一样。這約不是一个契约,而是一个三方盟約,有神在其中。P 133
7. 很多人以为離婚是萬靈丹,其實很少如此。麻烦不但沒有消失,反而隨著離婚而跟進到下一個婚姻或单身的生活。P 135
8.当一个人弃绝神及他的指示时,他很显然已经决定把神当作对头,并挑战他的律法与他的道路,认为它们时无用与无意义的。P 165
9.信徒必须直觉的明白,听从本地的掌权者,不是出于害怕掌权者的愤怒,而是为了在神面前的良心。P 255
10.人所能拥有的最宝贵财物,不是生命/财富或他们的富足,乃是神赐下的话语,人靠神的话才能真正生活。P 272
11.神允许以动物作为献祭牺牲,并非意指他赞同苦难与死亡,而是因为他反对罪。P 277
来源:本文摘自提韦德.凯瑟著,金继宇 译《从圣经传讲伦理学》,由朱弟兄阅读并抄录。
作者英文名:Walter C .Kaiser Jr;本书英文名:What Does zhe Lord Requ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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